多有西國,苦求識者問東洋

2015年9月9日 星期三

中國歷代的文治誤解——從閱兵說起

九月三日的抗戰勝利閱兵,終在一片喧嘩吵鬧中結束。吵鬧既在於民間的國家自豪感與生活受阻的擺蕩,也在國際間的結盟或國力競賽的爭拗。但從本質而言,閱兵所指涉的,仍是中國早已存在的耀武揚威心態(不純粹是規模的問題,與同樣盛大的朝鮮閱兵之於朝鮮人的政治功能相比,中國人普遍對閱兵更多一重心理認同及忍讓,源於其泱泱大國的自豪)。



之所以要強調耀武揚威,在於傳統上太強調德治,尤其在宋明理學下文弱的李氏朝鮮自號「小中華」,更深化了中國文治的印象,因而武力常被忽略。中國歷史上,歷代皆有大型閱兵,尤其在宣揚國威的時代,以秦始皇、唐玄宗、明成祖最為著名。而在重視禮法的周代,閱兵亦早已是常態,《禮記‧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周禮‧春官‧大宗伯》也列有閱兵相關的「大田之禮」,更不用說往後閱兵慢慢走入法典。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正如早前的文章〈「南男北女」(二):中日韓的傳統男女標準差異〉所述,中國的原始儒學一直都重視武力。當中最能說明的是《左傳》的「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以及《周禮》「以軍禮同邦國」以軍隊作為馴服諸侯的憑借。又如儒家六藝中,與打仗相關的射、御比文書相關的書、數為先;再如《史記‧孔子世家》中的「有文事者必有武備,有武事者必有文備」,都說明傳統以來文治的核心——儒家思想從沒看輕武力。只是理論上說,儒家認為講道德比講武力好,故而有《孟子》「霸者之民,驩虞如也;王者之民,皞皞如也」及「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國,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的等級差異。但現實實踐的,卻往往是霸者之道。


單看歷朝立國之際,基本都在軍事割據下以武力制勝,開國之君治國往往不太理想,便能得出以霸取勝的結果。平民出身的漢高祖、明太祖尚算貼近民情,兵刃卻從未止息,而有白登之圍及盡戮功臣之禍;秦始皇、隋文帝嚴法治國,唐高祖、清世祖都是被擁護得勢而難言治績,唯獨重文的漢光武帝治績較理想。因而中國歷史出現一個有趣定律:長國祚的朝代治績最佳之時總在第二代,漢文帝、漢明帝、唐太宗、明成祖、清聖祖無不如此。只是這些皇帝的治績也大多伴隨着文治夾雜軍事功績而成,以文治道德而令「四夷賓服」的儒家理想畫面,其實從未出現過。


首都充斥武力痕迹

若說明清時代的朝貢制度是最能撇除軍事因素的「四夷賓服」(當然大家也知道那是在於經濟原因多於文治),則同時亦有弔詭之處:明清時代的首都北京城,卻是充滿軍事因素的都城。事實上歷朝歷代的都城大多以政治因素為首要考慮,關中的長安有險要地勢保護,洛陽雖無天險但有利於控制東部,北京則用以抵禦北方民族,強調的都是軍事優勢,縱在唐宋後經濟南移仍不改北方建都的長久做法,可見政權對武力的重視。


正由於開國君主多以武力得天下,當時的治國方略,很多時也類近軍隊管理,以至治世多於下代才成熟。不消說秦始皇、隋文帝的嚴刑,單是漢高祖賴以收買人心的「約法三章」,史學界均認為是軍法;明太祖初年的殺戮,源於嚴密監察體制,也與軍隊倫理及諜報關係密切。當然以傳統儒家來說,兵與刑之間本就有所關聯,《禮記‧月令》記立秋之月「選士厲兵,簡練桀俊,專任有功,以征不義」,同時也應「戮有罪,嚴斷刑」,重點都在殺戮;而且《禮記.月令》不停說不合時令之政會引發兵禍,亦即兵是給君主的刑,而戍兵在古代也是刑法之一


儒將的傳統

這其實並不意外,雖然中國早在秦漢時期的三公體制已明確把軍政分開,但在上古還是部落體制的時期,戰事頻仍下軍事首領通常也是政治首領或首領繼承人,夏商朝代的國君便兼有軍事統帥的職能。這種遺跡仍可在先秦諸學中窺見一二:牽涉治國之策的無論是儒家、道家、法家還是兵家,對於刑德(文武)兩邊均同樣重視,以至漢代以後出現「外儒內法」治國方略,也不過是在重視德治的儒家思想中再提高刑法/軍事的重要性。此所以中國才有「儒將」這一外國所無的特殊人種,在飽讀道德之論的同時,也理解軍事的重要,文武並不分離,而且歷代不缺,尤以三國將才、唐代出將入相、宋明進士出身的將領最為著名。

當然也不是說文治虛有其表,畢竟儒家思想一直都是國家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只是它在操作上遠不及法重要:在「內法」的政策下,「外儒」其實只能滲透於士大夫(或有志於士大夫)的階層,實際操作上儒家從來不及法家透徹(最簡單地理解,看看「為父報仇」的法律變遷便可知悉),正如費孝通《鄉土中國》說中國人的仁義道德只在私人關係裏才成立。沒錯,儒家治國說到底也離不開法與兵。

1 則留言:

  1. 那是因为中国阅兵式学苏联的,所以讲求武力炫耀,世界范围阅兵式有三套,欧美式苏联式民族国家自娱自乐式三种,至于苏联阅兵式来源可以google一下,这个真的和什么“在祀在戎”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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