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有西國,苦求識者問東洋

2017年6月19日 星期一

NBA總決賽——美國體系的破綻與修正


剛完結的NBA球季,真正觀眾似乎遠比「吃花生」的少——首度連續三屆都由相同球隊對決加上金州勇士(Golden State Warriors)與克里夫蘭騎士(Cleveland Cavaliers)兩隊晉級過程輕鬆,總令愛球之人說出一個「悶」字Game 1便創出低收視率,而且在將來的球季,恐怕還是這兩隊爭霸。固然相比以往的各個「王朝」,很少會在決賽連續面對同樣對手幾次,因而這樣的系列賽確實非同尋常——這似乎反映背後必有問題。


美式制度

比起近年足球大力擴張與商業化,譬如最受歡迎的英超及最「燒錢」的中超持續擴大市場而收入支出屢創新高,NBA的擴張確實遠有不如;但以競爭力而言,理論上卻不比各大足球聯賽遜色:雖然不像歐洲足球全球化得離譜,NBA甚至美國職業足球大聯盟(MLS)仍是以美國人為主、吸納他國人才為輔,可謂正宗的美國體系,但每隊都能獲得翻身的機會,而不會像西甲、荷甲、葡超那樣長期由兩三球會壟斷數十年—因為有典型美國式強力而嚴謹的制度化。


原本歐洲足球的競爭力繫於排名與升降級制度,美國卻沒有升降級制度,因而成績的隊伍不僅不用降級,反而還擁有選秀權來擴充實力爭取佳績。而這也是很多王朝的基石,公牛Chicago BullsMichael Jordon、現在騎士的LeBron James及勇士的「浪花兄弟」The Splash Brothers,都是在選秀會上被選中而晉身球隊的核心人物。


共榮態度

這是一種看重競爭力的公平制度,與此相乘的是薪酬上限,每隊球隊都被限制班費支出雖然NBA是軟性上限),因而能防止有錢球隊的「軍備競賽」,令貧富懸殊嚴重。當然某程度上這是一種自劃界限的封閉環境,但若從現在足球金元化來看,這不失為一套強力的自我保護措施:因為制度的目的不在與他國競爭(當然前提是美國在此佔據優勢,反過來說美國足球難以挑戰墨西哥也有這方面的原因),而是一種業界中的「共榮」態度。理論上眾隊平等確保了不會有球隊長年壟斷,也不會因金錢而令球隊戰力太受損,以現今的話說,就是一種近乎永續的制度。


在嚴格體制下,近年最常見的速食式提升球隊戰力的方法,就是簽入複數巨星,譬如最著名的以失敗告終的2004年洛杉磯湖人(Los Angeles Lakers)四巨頭,而後來的波士頓塞爾特人(Boston Celtics及邁亞密熱火(Miami Heats)都以三巨頭奪得冠軍。不過這某程度上也是公平的,除了球星未必合拍(例如2013年的湖人四巨頭)而須冒上風險,為了換取球星而耗盡資源,導致補充球員能力不高,星散之後對未來發展影響甚大很難長期稱霸譬如塞爾特人與熱火及後都面對長期重建。而機率更小的是東西區均出現統治性強隊而形成總決賽壟斷對上一次較接近的,已是30年前的湖人與塞爾特人四年三決戰。


金元博弈

不過再深究下去,現時勇士與騎士的「兩騎絕塵」對決還是與以往稍有不同:比起以往在制度極限下尋找理想組合的風氣,勇士雖是符合制度地以薪酬不高的自家新秀配上明星組合,卻惹出Kevin Durant交易風波,惹來外界大肆抨擊甚至鄙視,在今年更被視為邪惡象徵;騎士走的則是另一極端,得益於1999年罷工時放鬆上限的規矩,無視薪酬上限聘用球員而寧可繳付大量罰款—或許是老闆虧得起事實上騎士是少數虧損的球隊。沒錯,這種感覺,確實是金元化的一種警號——或許可幸騎士是今年輸掉的一隊,否則這種繞過制度的衝擊會越來越強。


說白了,這三季的對決,其實是兩種極端狀態的對決,以不同方法打破了制度原本賦予的平衡,令制度的意義大減,而出現了兩隊強隊長年對峙、其他球隊只被血洗的局面。而若說勇士還是在體制內的話,那麼騎士的問題就嚴峻得多——正如現在歐洲足球豪門開始出現紅色資本,難保哪一天NBA不會被中國企業攻陷,而變成了富豪天堂,制度就功虧一簣。而且NBA也一直有保障利益的傳統,猶記得去年總決賽,勇士在3:1領先下貌似受到不公平對待,便有陰謀論說是LeBron James的號召力及聯盟想要繼續賺錢的緣故而拉了騎士一把,今年勇士3:0領先時坊間也認為NBA不會允許直落勝利而失去賽事收入的論調(事實上第4場勇士也確實輸掉)。


但美國畢竟不是中國或歐洲這些自傲於文化的國家,不會恪守規則而願意不停改革這也正是美國的強大所在。譬如千禧年起NBA加緊對防守的限制以令賽事容易得分,形成勇士這種「小球戰術」球隊的利好環境,卻也導致現時前鋒、中鋒都開始練習外線投籃,正宗中鋒凋零;而去季薪酬上限暴漲34%,令球員薪酬立刻大漲也拉窄了騎士與其他球隊的薪酬差距,但還是無阻騎士的強勢。



只不過在近年體壇資本暴增的背景下,若真的有揮金如土的資本主義天敵走進NBA又能如何招架,才是問題所在——畢竟在大罷工的前車之鑑下,大抵不太可能走回強硬限制薪酬的舊路了。不過或許是我過度悲觀了,畢竟NBA還有不停改革的殺着,那必定比把「行之有效的制度」掛在嘴邊的香港政府要強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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